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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雄心之铁十字 关于上架二三事

本书11月29日上架,上架之前的免费章节会更新到第六卷40章。

既然是上架感言,五岳巨和天山巨两位编辑自然是照例要感谢的,其他一些为我提了意见的写手们,或者给了我车位的,在此也一并感谢。兄弟不会说什么矫情的话,只能是如此了。

至于本书的各种盗贴,虽然在百度的本书同名贴吧,我是吧主,但是我也不会去管;相信在传媒这么发达的时代,哪怕有一人订阅了,要流传开来也是很容易地,所以订阅问题我就不多说了。打开天窗说句老实话,创世目前的订阅定价在行内也确实是我见过的最高的,作为新站,更多只能是给个人场。

最后,昨天在和编辑聊的时候,第一次签约上架的我也是第一次听到了几个很专业的名词,比如安全订阅,比如XX订阅,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均定在50人以上,那么就算安全订阅达标,下一本书(如果我还有下一本书)可以直接签约,如果达不到,理论上也是有可能签约的,比如换马甲,比如再写几十万字并且用人气推荐数据赢得编辑的认可——但是我已经累了,我不会这么去做的。我这个人不会轻易许诺,但是说过的就一定要做到。因此在这里我也不求订阅,只是希望市场给我指一条优化资源配置的道路——如果达不到均定50,我也不会有下一本书了,如果还有至少那么几十个人愿意看我继续在网文界混下去,让我达到了下一本书的签约标准,那么我就再试试水。

两年前,刚换现在这份工作时,年轻没经验,作为一个方案设计师,被业务人员拉去直接和客户洽谈,客户请客递烟弄得我不好意思,任由业务人员把一些模糊的质保条款应承下来了,没有尽到我作为一个技术审核的人提前提醒的义务——后来我为这种模糊战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我花了两个月的全部周末给客户解决调试我们提供的系统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我们的产品质量导致的,而是施工方施工调试的时候不专业,辅料偷工减料导致的——但是在签约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这个风险,确权明责。我在公司没有一分钱加班费的情况下自己义务解决了这个问题——而施工方连一个配合的电工都不派过来,人家干完活直接跑路了。

这件事情我可以不去做,因为合同不是我签的,我只是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违约了也是公司在违约。但是我又必须去做,因为当初客户在酒桌上给我敬酒的时候我亲自满口答应了。人无信不立,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说明,我不是一个轻易许诺的人——那次之后,在工作上我绝对不轻易许诺——但是说了就要做到。

网文界,我混得不久,我原来也读过无数盗版,一分钱没花,只有在吴老狼的书上花过软妹币,大约两百多。所以我不会指责任何看盗版的人———当然任何人长时间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会给自己以一个良心的安慰以暗示自己行为的正确性:正如一个小偷或者强盗如果几十年如一日以此为业,他一定会为自己的良心找到诸如行侠仗义替天行道或者报复社会不公之类的一大堆心理暗示的条件。

我当年看盗版的最大心理暗示,就是我从来不觉得网文应该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网文在卖钱的时候都还没有完本,如果一本书太监了,烂尾了,没有任何惩罚性的措施可以追溯,也不能让写作者把已经赚到手的钱吐出来,而著作权法中对于著作的要求有很明显的一条就是保证作品的完整性,你不能让一个读者花了几十块钱最后却看不到一个完整的作品——基于这一点,我七八年来都以此为挡箭牌,认为网文不值得受到保护,从烽火总管到淫楼督公,屡屡太监却成神的人也不少,戴淫楼那贱贱的阴毒的文风我一贯是欣赏的,觉得不亚于吴老狼,但是我没有花过一分钱看他的书。

基于七八年来对太监的痛恨,本书刚开的时候成绩不好,但是我还是挺了200多万字免费章节,没有考虑过重开。我可以因为成绩太差不再写书,但是我不能容忍自己的作品有头无尾。下一本书,也是如此,要么不开,要么完本。

均定50,才有下本书,当然,下一本书不是元首,也就没有所谓的信仰之说——或者说,信还是有的,仰则没有,大家在商言商,盗贴我能管的还是要管,当然不一定有效果;至于均定200,这是编辑承诺下本书买断的成绩——买断后下本书订阅和我个人的收入就没有关系了,所以盗贴问题我可以放任不管。这两个高压线,我也是明摊给大家了。

如果大家觉得我的书不堪入目,希望我到此为止别再祸害网文界;又或者是从高尚的方面,觉得我的书写得太好了,但是希望这种文笔故事构思只用来写元首,让元首题材的本书成为我的绝唱;无论是上面哪一种,大家只要把订阅压到50以下就可以做到了。